十大正规网赌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平台认证 | 政策文件 | 局发公文

关于印发《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4-11-24 10:22 来源:
【字体: 打印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长环党〔201447

关于印发《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关于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通知

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细化责任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保障体系、有错必纠的责任追究问责体系,促进各级党组织更好地领导和推动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环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

(一)选好用好干部

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各项选人用人规定,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贯彻到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

2.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选人用人信息公开、新提拔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3.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的;擅自突破机构编制,超职数提拔干部,超标准确定干部待遇的;不履行干部报批手续,进行干部调整的;对本单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严重问题隐瞒不报、有意不查的;存在严重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4.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把廉政教育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因人施教、因部门和行业施教,采取开放、综合、生动的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努力营造勤奋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坚持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从严考核干部的现实表现,引导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正确履职。

(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完善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咨询论证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完善信访举报、投诉电话等传统诉求表达渠道,畅通电子政务、公众论坛、民意调查等新型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开展局长接待日、大走访、政行风热线、机关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扶贫帮困等活动,认真对待、主动回应群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真心实意解决问题,实现民意表达的多元化、便捷化和低成本、无障碍。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有效治理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纪律松弛、为政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物私占,乱发节礼、奖金、津贴、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扩大作风建设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借机敛财、收受财物,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三)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

1.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2.深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五权"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监督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执行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办事公开,拓展范围,丰富载体,细化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信息资源垄断,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2.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办案,加大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4.支持配合上级党委(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全面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1.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而不实就是渎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

2.落实好"一岗双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健全制度

用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建设保障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动主体责任实现由""""、由""""、由""""的转变。

(一)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党支部)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责任分解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三)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要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局党委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四)述职述廉制度。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每年1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委和局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大会上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测评和质询。

(五)廉政谈话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

(六)纪委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压案不查、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由纪委负责同志约谈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记录在案。对整改不积极、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进行责任追究。

(七)检查考核制度。将党委主体责任考核与推进惩防体系、作风建设等检查考核相结合,每年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装入干部廉政档案,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关党内法规,细化党委主体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工作程序,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九)"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倒查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对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并追责。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4印发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 ->
博彩网站 ->
赌博平台 ->
网赌平台 ->
十大信誉赌博官网平台 ->
十大信誉赌博网站 ->
十大正规博彩网站 ->
赌博网站排名 ->
十大老牌网赌平台 ->
全温振荡培养摇床 ->
10bet体育吧 沙巴体育安卓下载地址 葡京体育新版亚洲官网 体育投注手机入口 hg体育升级亚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