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长环发〔2012〕9号
关于加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按照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承办责任,确定专人办理
为加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承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文
副组长:凌正凯 叶春民 王晓东 叶蓬欣
徐秀英
成 员:张 斌 韩 泓 潘 军 朱 丹 苏红时
刘 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
主 任:张 斌
专职工作人员:韩 冬
二、切实提高认识,努力创先争优
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考评暂行办法》,市政协出台了《政协长春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提出2项考评原则:即量化考评原则、评定计分原则;3项硬性要求:即规定时限内的办结率、满意和面复率均达百分之百。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办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在市政府考评中创先争优。
三、严守办结时限,依法规范答复
各承办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属情况紧急、需马上答复的,要随到随办;属说明解释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属问题复杂、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要在1个月内办结;确因问题复杂的,在1个月内无法办结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书面解释,待办结后再作最终答复。各承办单位承办的省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务必在4月30日前办结;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务必在5月30日前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级办理"责任制,保证办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对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办理、抓落实、抓面复。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办理和答复建议、提案。态度要务实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格式要准确规范,表述要清晰扼要。答复材料必须报请市环保局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组织面复,并由各承办单位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四、抓好复文报送,认真做好总结
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办,视情况组织各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面复。办理结果及时寄送有关代表、委员,抄送市人大人选委议案处、市政协提案委,所有复文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环保局法规处,在办理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总体情况、面复过程,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形成工作总结。
本《通知》发出后,如再收到上级交办的提案议案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按照市环保局领导批示办理。
附件:1.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目录
2.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目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议案提案) 办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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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一: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目录
|
序号 |
编号 |
题 目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
1 |
23 |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建议(省) |
水投注技巧处 |
4月30日 |
潘军 |
|
2 |
103 |
关于立即采取措施治理永春河污染的建议 |
水投注技巧处 |
5月30日 |
潘军 |
|
3 |
122 |
关于加强我市废润滑油污染管理的建议 ★ |
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
5月30日 |
苏红时 |
|
4 |
157 |
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5月30日 |
徐秀英 |
注:★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长人常办〔2012〕5号)
附件二: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承办省、市政协委员提案目录
|
序号 |
提案号 |
案 由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
1 |
88 |
关于加快长春、吉林两市污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建议 (省) |
水投注技巧处 |
4月30日 |
潘军 |
|
2 |
021 |
关于在主城区临时停车须熄火的建议 |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
5月30日 |
刘爽 |
|
3 |
143 |
关于加油站地下储油罐管理的建议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
5月30日 |
韩泓 |
|
4 |
232 |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大型柴油汽车尾气污染环境的建议 |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
5月30日 |
刘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