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排查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及涉电磁辐射设施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水平,保障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及电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摸清底数,清晰台账
全面排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营运企业、从事非营运性放射性物品运输的企业、放射性物品托运企业、投诉较集中的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排查结果确定检查台账:5家涉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企业、1家使用放射源企业、1家涉及电磁辐射活动企业。
全面检查,从严执法
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现场检查辖区医院核医学科是否有自产放药能力,所生产放射性药品是否向本单位其他院区转运;全面核实医院使用的各类放射性药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信息,重点检查托运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放射源更换、送贮过程中的运输活动,全程规范托运单位、运输单位相关行为。
下一步,南关区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南关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