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2015年11月10日13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99,环境空气质量为良。经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目前气象条件变化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但个别时段仍可能出现重度污染,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调整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由Ⅲ级调整为Ⅳ级。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将继续加强会商研判;市容环卫部门加强道路清扫与保洁;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调整信息,提醒市民采取适当健康防护措施,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教育部门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减少组织户外活动,并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