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相关部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2017年3月6日,长春市政府印发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长府办函〔2017〕2号)。
日前,长春市10个县(市)、区政府,5个开发区管委会,历时三个月完成了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同时,朝阳区政府、莲花山管委会、净月管委会完成了辖区水源地保护区(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和净月潭名胜风景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日前,长春市10个县(市)、区政府,5个开发区管委会,历时三个月完成了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同时,朝阳区政府、莲花山管委会、净月管委会完成了辖区水源地保护区(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和净月潭名胜风景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