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区分局执法人员发现新立城镇污水管网末端检查井污水外溢,认定某公司未及时抽排污水,导致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外溢至井旁雨水明渠,通过检测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证实已对水体造成污染。2024年11月,净月区分局会同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当事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经磋商,赔偿义务人对损害事实及损害后果无异议,同意对生态环境所造成损害进行赔偿,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净月区分局将对修复进程、实效等进行监督,促使赔偿义务人主动承担修复义务,开展实质性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保证受损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下一步,净月区分局将严格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