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公告
第2014001号
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3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申请,我局进行了审查,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发放条件。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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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 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及经营规模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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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
法人 单位 |
王明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崇智路29号 |
长春市朝阳区富峰街盛家村 |
经营方式:拆解。 经营范围及规模:CRT电视机65万台/年、洗衣机20万台/年、冰箱10万台/年、电脑12.8万套/年、空调0.2万台/年、其它小家电102.37万台/年。 |
联系人:徐志宇 电 话:13604445999 |
公告日期: 2014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