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网赌平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明确部门分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和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措施落实,严防人身伤亡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网赌平台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方案,参与核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调查和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
3.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
4.指导督促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5.监督指导系统内部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组织机构
网赌平台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王 伟
副主任:崔 勇 赵占春 王占龙 张金权
成 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
网赌平台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相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生产安全次生污染事故及其他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系统内部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责任调查和问责处理。
网赌平台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固体废物与核安全处,具体负责局安委会日常工作和专班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安委会及局党组工作部署,对接联络市安委办相关工作,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指导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监管组、调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辐射监测组、后勤保障组、调查问责组、舆情协调组。
办公室主任:张金权(兼) 办公室副主任:付朝臣
综合协调组负责人:付朝臣
现场监管组负责人:谢立斐 王宪国 刘 特
调查处置组负责人:桂广军 吕为农 张孝生 李 伟 孙 玲 付朝臣 胡晓明 汪 一
应急监测组负责人:田 欣 呼兴达
辐射监测组负责人:耿 福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侯宇刚
调查问责组负责人:徐 革 张 岩
舆情协调组负责人:李春晖
(二)网赌平台局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局主要领导,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管单位管安全、管队伍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监督指导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本系统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持召开局安委会及工作专班例会,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形势,集中调度、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以及“一票否决”事项。
副局级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指导、监督协调、调度部署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生产专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和督导督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调查处置等工作,主持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安全生产专班办公室例会,研究分析、部署阶段工作,及时向局安委会反馈重要情况。
其他副局级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工作领域内涉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分管工作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有分管领导责任(包括分管处室、单位、分局安全工作);按照“管单位管安全、管队伍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和“对号认领、条块结合、分类把关”的要求,分别抓好水、气、土、废、辐射等领域涉安全生产监管以及相关工作机制落实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项目准入、污染防治、监控监测、应急值守、现场(疫情)防护、四防安全、宣传教育、绩效考核、执纪问责等各个环节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落实市安委会年度工作任务;负责局安委会办公室与安全生产(固废)专班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并监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计划以及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并更新涉安全生产重点风险企业名录库;组织实施、调度督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有关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负责安全生产(固废)监管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固体废物与核安全处牵头,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2.组织指导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指导各地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地组织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安全评估报告备案。对放射源安全以及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责任单位:固体废物与核安全处、市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市辐射站、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3.针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项目准入以及涉及有毒气体、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突出环境安全风险的评价论证。重点关注危险废物来源和综合利用后产品成分的评价分析,杜绝环境风险转嫁。严禁已淘汰的涉废涉化落后产能落户和进园入区。(责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行政审批处牵头,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4.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督促企业事业单位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开展现场调查,协同水、气、土、废、辐射等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落实环境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大气处、水处、土壤处、固废处、监测处、环评处、法规处、信访处,市环境监控中心,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5.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现场应急监测。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和预警工作。同时,监督指导本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仪器、药品等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处、市环境监控中心牵头,市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6.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及预警。做好辐射监测站点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本部门监测设备、仪器等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辐射站牵头,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7.指导全系统内部运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办公、消防、设备设施管护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四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各级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定期召集内部安全生产例会,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形成长效防范机制。(责任单位:固体废物与核安全处、局办公室、市市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按职责落实)
四、工作制度
(一)建立局安全生产专班例会制度
由局安委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例会,原则上每月工作专班报告工作一次,每季度调度总结工作一次;平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例会,研究专项议题,解决实际问题。根据需要,会议可扩大至分局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
(二)建立应急专家会商制度
结合《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立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专家库,储备涉水、气、土等多领域专家资源,当辖区内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次生污染、生态破坏等事件,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研判会商,准确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联络工作,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动态信息和年度总结。
(四)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专班督导、综合执法随机督查检查,针对重点风险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绩效专项考核,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进行综合考评,因主观因素对企业监管不力、单位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较大环境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分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直接监管企业因环境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等因素导致企业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或者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污染应急处置不力、造成环境影响和损失的,对本单位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不实、麻痹大意导致安全事故的,视情节逐级报告,由局机关纪委会同局安委办依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和追责,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