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结合全市环保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务求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四条 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全市环保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督查督办事项的立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汇总、核实、报告、通报等。
第五条 各重点工作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承办事项的组织协调、研究部署、督促落实。
第六条 各承办单位根据督查督办事项,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列第一位的承办单位负责牵头落实并统一组织报送。
第三章 督查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督查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会议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
(二)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重点督办检查的事项。
(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环保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部署事项。
(五)市环保局领导以批示、调研等方式交办的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六)其他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八条 督查督办程序:
(一)立项。市环保局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和工作实际,对纳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及时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向承办单位发出《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环境保护局督查督办通知单》,对重点进行督查督办。
(二)承办。承办单位接到督办通知后,主要负责人须对承办事项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协办单位须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严格按要求和时限落实工作任务。
(三)反馈。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环保局办公室呈报《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环境保护局督查督办事项报告单》。各地(部门)按照督查通知要求积极办理,严禁推诿搪塞、顶着不办、互相扯皮。凡是应办能办的事项,要及时形成简明扼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的正式书面报告,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限上报。
(四)总结评估。市环保局办公室定期对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形成督查专报、工作通报。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年部署、月计划”的落实机制。年初制定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分解表,随时补充完善;按照市环保局领导分管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归口负责;每月对主要领导的批阅件进行汇总上报,不定期对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形成报告。
(一)统筹协调机制。对重大、紧急事项以及办理进度慢、涉及部门多、落实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报局领导协调解决。
各单位要加强与市环保局办公室的衔接与配合,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二)动态管理机制。对国、省、部、厅、市及市环保局党组部署的重要工作,按月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进度;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进行定期督查;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按季度进行督办。
(三)限期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接到《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环境保护局督查督办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结果;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由于政策、权属或其他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反馈,说明原因并确定延长完成期限。
第五章 工作监督
第十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承办,结果有反馈。
第十一条 在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市环保局办公室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全局工作,实行全面督查,做到事前严把分解立项关,事中严把过程控制关,事后严把落实实效关;对重点工作,实行现场督查,做到工作督办在现场、回访复核在现场、事项落实在现场;对难点工作,实行铁面督查,做到掌握情况铁证如山、推动工作铁面无私、解决问题铁板钉钉。
第十二条 对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及对督办的事项不重视,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弄虚作假、抓落实效果差的在全市环保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对绩效考核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