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长环发〔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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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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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环监字〔2009〕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现将《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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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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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环保? (治污减排)? 方案? 通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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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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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环监字〔2009〕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环保惠民"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强化春季化冰期环境监管,以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博彩安全为重点,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检查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监管盲区,预防污染事故,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
在巩固近年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对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的项目,检查其实施情况。要建立饮用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污染排查档案。
(二)加强对河流水质的监管
要加强对松花江、饮马河、伊通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水质状况的调查和监管。各地要参照流域出入境及各监测断面水质情况,对排污企业特别是排水企业要逐一排查登记,建立台帐,准确掌握本辖区的排污状况。要实行流域水质监管责任区制度。
(三)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
要主抓排污大户,促治污减排。强化对国控重点排污单位、涉及减排任务单位和已建成及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提出明确的节能减排要求,必保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
要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强化对糠醛、造纸、酿造、制药、印染、化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超总量排污的要限期治理,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未建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并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对已建成但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企业,要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五)加强春季化冰期的环境监管
在对各流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在化冰期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单位,重点是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单位,农药、电镀、冶金、焦化等高危行业及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尾矿库等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必须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治理直至关闭。执法监督要到位,整改措施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彻底消除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化冰期水体环境安全。
(六)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
在专项监管行动中,要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和盲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进行重点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监管到位。
(七)加强对实验室(化验室)等排放高浓度污染物场所的监管
重点排查全市范围内生产企业、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及检测机构等的实验室、化验室的污染物排放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等状况,做好信息备案并建立实验室排污数据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科学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八)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对2007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被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等违法排污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环境违法案件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后督察,对未能落实整改要求,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向当地政府作专题汇报,依法予以处罚;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设施运行不稳定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3月5日至3月10日)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辖区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监管行动,并于3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阶段工作计划、专项行动信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市局专项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从3月11日至4月25日)
按照边查、边改、边处理的原则,在对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域、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建立和完善翔实、准确的基础档案,确定本辖区一般、重点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区别轻重缓急,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并于3月23日和4月23日将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专项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4月26日至5月10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监管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并于5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局专项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专项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专项监管行动进行评比验收。
四、职责分工
按照辖区负责和稽查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专项监管行动。
(一)全市划分为15个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71家市管单位的排查及整治,其他排污单位按属地由各县(市)环保局和各分局负责。
(二)污染控制和水投注技巧处,负责专项监管行动中难点问题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理的指导监督,并对各单位上报的拟实施处罚的相关资料、执法文书进行审核。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需进行监测取证的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五)市环境宣传中心,负责媒体宣传和新闻报导工作,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组织调度、稽查考核、工作简报、信息汇总和情况综合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要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
要全面排查,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重点检查是否有博彩安全设施,有博彩安全设施是否运行,运行是否达标排放,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处理,杜绝污染隐患。
(三)要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加大对违法排污单位的处罚力度,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强化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要加强稽查督查工作
市监察支队要对专项监管行动开展稽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检查到位,治理到位,处罚到位。
(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推动专项监管行动开展的有力手段,在处罚和追究违法企业责任的同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放松监管,应予处罚、关停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有关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要搞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监察支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件的查处等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简报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监管行动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市环保局成立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闫? 文
副组长:张? 伟叶蓬欣
成? 员:李洪峰张? 斌 潘? 军 刘忠成 赵? 静 马洪祥
?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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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春市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调查表
2.长春市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水源地调查表
3.长春市实验室(化验室)基本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4.长春市实验室(化验室)污染物排放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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