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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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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环发〔200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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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大正规网赌平台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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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排放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要求,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十大正规网赌平台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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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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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环保? 排污? (许可证)? 通知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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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正规网赌平台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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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排放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 基本原则
本着稳步推进、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强化监管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发放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三、发证管理
(一)分级管理
市环保局对全市污染物排放许可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环保局、各区(开发区)分局,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管理工作。
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承担减排任务单位,市级限期治理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厂;化工、电力、农副食品加工、糠醛、造纸、水泥、电镀或产生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重点单位和市级审批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由市环保局依法审批颁发(以每年公布名单为准)。其他排污者的排污许可证由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审批颁发。
(二)分类发证
根据污染负荷、行业类别,对污染源分类发放许可证。设A、B、C、D共4类排污许可证。
1.A证发放发范围(首批发放)
国、省控重点源、有减排任务单位、市限期治理单位;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化工、电力、农副食品加工、糠醛、造纸、水泥、电镀或产生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重点行业污染源。
2.B证发放范围(第二批实施)
除发放A证单位外,所有在环境统计范围内的单位(污染负荷占全市85%以上的污染源)和医疗卫生行业。
3.C证发放范围
除A证、B证发放范围以外的一般污染源。
4.D证发放范围
发放范围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后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验收合格后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
四、发证条件
(一)现有排污单位许可证(A证、B证)发放
现有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3.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处理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5.按规定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的排污者,已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
6.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7.有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8.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9.已依法交纳排污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未达到第1、2、7项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对达到第1、2、7项规定而其他项规定未满足的,颁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一般污染源(C证)放发
对一般污染源发放许可证,对原有的环保许可证换发排污许可证。换证或新办排污许可证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3.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处理能力。
4.有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5.已依法交纳排污费。
6.无群众集体信访。
7.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建设项目(D证)发放
排污者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填报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应在收到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报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排污许可证。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
2.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当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
5.有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并实施限期整改。
五、发放程序
(一)告知
对已确定列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范围的排污单位,由辖区环保部门发布《通告》或书面通知排污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到市或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领取《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到市政务大厅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取,其他排污单位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领取。
(二)申请
排污单位按期如实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三)受理
行政审批办公室接到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交由污染控制处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
(四)审核发放
污染控制处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条件的审核。符合要求的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
六、时间安排
2008年11月30日前,公布首批实施排污许可证单位名单。
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有减排任务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009年起,建设项目推行排污许可证。
待国家排污许可证条例出台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
七、职责分工
污染控制处:负责排污许可证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负责市重点排污单位(以每年公布名单为准)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起草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拟定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培训。
环评管理处:负责新建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验收后正式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由污控处组织实施)。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受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工作。
水环境管理处:负责对废水排放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情况的审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
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排污许可证发放中信访案件受理情况的审核。
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排污费交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访案件处理、排污口整治、在线安装运行和排污申报登记情况的审核。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排污许可证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
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的审核。
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负责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有关情况的审核。
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可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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