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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成第四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截止到2015年9月底,我市 4县(市)和莲花山共40个行政村开展综合整治;所有项目土建已经全部完工,招标采购的车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及运行,对项目村的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完成第四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考核验收。12月份,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和局的工作部署,组织专家和各县(市)区环保局、财政局,对第四批共4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逐村逐项考核验收,形成专家意见上报省厅,圆满完成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