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正规网赌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环境管理 | 环境应急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时间: 2014-07-22 17:08 来源:
【字体: 打印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快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3  事件分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十大正规网赌平台城区及所辖各县(市)区、开发区内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1.5  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环境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主体。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2  领导机构

2.2.1 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环保局的建议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需要,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3  综合协调机构

2.3.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2.4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2.5  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6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突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事件级别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7  专家组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聘请科研单位有关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评估、损害索赔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聘任。

3  预防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3.2  预防工作

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3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4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四级。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程序

4.3  信息报送程序

4.4  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市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地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4.5  处置措施

(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放射性废物辐射事件的处置,按《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2) 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相关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6  应急监测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负责指导县()区环境监测机构及相关部门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增加监测频次和点位,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7  通报与信息发布

4.7.1  事件的通报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 区、开发区相关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3)按照市政府的指示,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4.7.2  信息发布

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必要时, 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4.8  安全防护

4.8.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8.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9  应急终止

4.9.1  应急终止的条件

4.9.2  应急终止的程序

4.9.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市政府应急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需国家和省支持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审核,并协调国家和省发秘委等有关部门支持。

5.2  装备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3  通信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市联动系统和环境应急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5.4  人力资源保障

有关类别环境应急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和地区专业技术机构,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5.6  宣传、培训与演练

5.6.1 有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

5.6.2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2  保险

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预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

随着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市环保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世界杯365买球官方登录 世界杯竞猜手机入口 世界杯竞猜手机app下载 世界杯赌博官网app 世界杯在线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