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环境保护局集中开展环保“后督查”
实施部门联合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巩固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维护环境安全,7月25日—7月29日,九台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改委、工商局、公安局、供电公司5个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对2011年以来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被取缔关闭、责令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了“后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车辆30台次。对督查中发现的24户违法排污企业,实施联合执法,分别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主要落实了4项措施:
一是对1家无照经营、不符合产业政策,未经环评审批的碳棒厂,实施停产关闭,拆除制碳设备1套,拆除窑炉4座,切断电源。
二是对未按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3户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供电。
三是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4户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停止供电,停污限改。
四是对市政府明令禁止的16户小塑料加工厂,予以停电断电、取缔关闭。
九台市环保局等5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后督查”,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提高了环境执法效能。
九台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