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2014年8月,长春市出台了淘汰燃煤小锅炉补贴办法,已累计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864台, 每年可减少燃煤消耗70余万吨、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9400吨。其中,今年年初以来共淘汰972台,目前建成区内还剩余115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年内基本能够全部淘汰。
大力推进超标排放整治。年初以来,已治理10吨以上超标锅炉120台、搬迁重污染企业7家,启动了大唐长春热电二厂等5家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完成3台火电机组改造,每年可减少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合计10400吨。
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今年10月,长春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长春市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各县(市)区也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全市大面积实现秸秆统一压缩打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秸秆焚烧现象大大减少。
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整治。2015年初,长春市核定全市黄标车基数11.1万多辆,目前已淘汰8.4万多辆。同时制定了《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重点在公交、环卫、公务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