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加快推进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一是督导企业全部开工。绿园区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涉及12家热企,共31台锅炉。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12家企业积极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主动担责、积极履责,有序推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深入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1台,已开工改造30台。
二是保障资金拨付到位。按照《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资金分批拨付办法》,对符合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资金分批拨付条件的开工企业,绿园区分局进行资料审核后,向绿园区清洁取暖办报送相关请款说明,协调其尽快拨付已申请补贴资金的部分款项。现已拨付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补助资金3批,合计698.4万元。
三是强化设备运行监管。按照部厅有关减排要求,督促超低排改造完成企业尽快更换排污许可证,强化现场环境监管和在线监控管理,同步运行超低设施,确保污染物实现超低、依证排污。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