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根据《长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长环管〔2026〕4号)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市热泵供暖碳普惠方法学》、《长春市轨道交通出行碳普惠方法学》、《长春市纯电动营运乘用车和商用客车碳普惠方法学》、《长春市共享单车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进行审核,并经过专家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5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注明联系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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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长春市热泵供暖碳普惠方法学
2.长春市热泵供暖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
3.长春市轨道交通出行碳普惠方法学
4.长春市轨道交通出行碳普惠方法编制说明
5.长春市纯电动营运乘用车和商用客车碳普惠方法学
6.长春市纯电动营运乘用车和商用客车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
7.长春市共享单车出行碳普惠方法学
8.长春市共享单车出行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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